企业进行劳务外包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外包服务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发包后,企业可以从业务的具体管理中退出,将发包业务的具体管理转化为对承包方的管理,再由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管理外包人员。
承包方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承担外包人员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外包员工的薪酬确定和奖惩考核应由承包方根据具体业务负责。既想保证用工质量,又要降低用工风险。
发包企业直接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
因外包合同系发包企业与外包单位之间就项目发包承包产生的合同关系,发包企业与外包人员不具有任何劳动人事或用工隶属关系。因此,发包企业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外包人员的管理权利应由外包单位行使。
防范措施:
涉及外包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安全责任,也应由外包单位负责并承担,发包企业可以协助。
劳务外包适用企业:
1、新劳务派遣政策派遣用工不超10%,派遣无法实施的岗位;
2、用工成本居高不下的企业;
3、用工招聘难度大的企业;
4、员工编制不足的企业;
5、流动性较大,用工短缺的企业。
劳务的外包流程
(1)业务咨询:初步了解双方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2)分析考察:依据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公司的人员数量,分布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了解;
(3)提出委托方案:根据不同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确定服务内容;
(4)洽谈方案:双方研究、协商委托方案内容,并修改、完善委托方案,确定时间表;
(5)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责任,依法签订《人事外包服务合同》;
(6)履行合同、提供服务:严格执行《人事外包服务合同》之各项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