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用工需求和用工范围不同
对于用工单位,劳务外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其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是该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劳务派遣则是向用工单位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并且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的数名员工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
外包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是“工作成果”而非“用工人数”。劳务外包关系中,发包方购买的是承包方产出的“工作成果”,区别于劳务派遣中的“用工人数”。在结算劳务外包费用时,按照承包方是否按照要求的时间、数量、品质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作为结算依据,而承包方在工作中使用了多少人员则不在双方结算的考量因素之内。
假如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劳务外包费用的结算方式以“用工人数”的人力成本而非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结算依据,则与劳务外包的特征不符进而存在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