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纳税成本 依照《税法》, 企业所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出应纳税工资额部分, 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对于 企业来说, 是一笔很大的支出项目, 增加了用工成本。而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可以在维持相同工资水平的条件下, 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通过人力公司转发, 人力公司出具的可以作为服务费, 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改变企业的纳税税种性质, 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成本核算科目, 为企业实现成本外化, 利益内化。
企业进行劳务外包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在外包服务关系中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发包后,企业可以从业务的具体管理中退出,将发包业务的具体管理转化为对承包方的管理,再由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的要求管理外包人员。
承包方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应承担外包人员的招聘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外包员工的薪酬确定和奖惩考核应由承包方根据具体业务负责。既想保证用工质量,又要降低用工风险。
采用外包形式,对用工企业来说具有诸多好处。具体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帮助用工企业节约成本。通常来说,企业的用工成本并不仅仅是员工的工资,除此之外还包括“五险一金”、各项补助金、、交通费补助、租房住房补助、电话费补助等众多开支,而且员工一旦离职,还会增加更多无法预测的成本。而通过外包,便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用工单位只需和外包机构签订合同,每个月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即可。二是用工企业可以提升效率。外包公司对于某个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业务更加熟悉,对政策及变化也更加掌握。作为服务行业,外包公司也可以随时回答用工企业的客户查询、业务办理等诉求,提供更加的服务,以此帮助用工企业提升效率。三是用工企业可以降低风险。采用岗位外包形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以有效地避免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