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效益方面来看, 成本外化, 利益内化
降低管理成本 ,首先, 用人单位不必增加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或机构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 由外包公司完全承担这一任务, 为用人单位节约管理成本。其次, 可大幅降低常规性人力资源管理费用支出, 如:人事招募广告、 退休资遣费等等。再次, 由于用人的机动性,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 依据岗位效益、 市场的工资价格灵活地调整工资的标准, 其员工的支出成本比使用固定在编员工(工资只能涨不能降) 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发包单位和劳务外包公司之间为合同关系,双方因订立的业务外包合同而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通常来说,劳务外包模式中,发包人支付报酬,购买的是外包企业的劳务成果。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借由承揽合同来保障和实现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交付业务成果、给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劳务分包属于建筑工程分包范畴,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分包,它是承包人内部劳务清包(包人工)的一种形式。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不是一个概念,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工程分包则包含完成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工程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劳务分包在工程范围内只是工程分包内容的一部分。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管理不同、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主体选择不同、能否再转包的资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