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双方已约定好权利与义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物业公司人员可以在巡查的基础上,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运用自身的权利进行监管、处罚。通常采取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1、当场向岗位员工指出问题,现场整改;
2、与驻场负责人沟通,限期整改;
3、发《整改通知书》,通常是发现的问题经2次口头提醒,公司仍未整改的;
4、找其他公司进行代整改,费用由责任公司出;
5、扣罚,一般在当月发出《整改通知书》累计2份以上的才扣罚;现阶段,很多物管公司处罚公司采取的多的方法是扣罚,但扣罚只是考核公司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手段。
6、中止服务合同。是所有手段的选择。
通过以上的手段可以看出每种方法是环环相扣的,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综合同时使用。
目前,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的评分标准依据可以基本分为信誉标,业绩标,服务标,价格标等,分值各占一定权重,以加权平均数作为定标标准。但这种沿袭物业管理招的方式能否适用于外包服务还有待商榷。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外包的首要目的是采购合格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的,它还会直接面对物业管理业主。据此,这种服务采购更应注重委托服务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和整体服务形象。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再谈价格才会有意义,否则,仅注重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低于服务成本,势必将造成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的下降,而这显然背离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初衷。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服务标与价格标分别报送方式进行操作,在确定价格标的权重后,分别对服务标和价格标进行评定,以减少单纯的价格因素对整个招标工作的影响。
在物业管理企业中,有一个难题,一直困扰着从事物业管理的人们,那就是,不同的物业管理项目到底配置多少人才算合理。这个难题关乎物业运营生存之大计,今天,我就把这个课题,分享给大家。请大家直接查看表格,这是需要32个明细表格浓缩出的,多种业态物业管理人员配置方案,请大家收藏。物业服务人员不是单纯按服务面积来配置的,而是根据项目业态性质、设备规模、楼层高度、公建卫生间数量、管理界面、绿化面积、小区及车库出入口数量、项目封闭开放与否、服务级别及建筑面积综合测算确定的。可以说每一个项目情况都不一样,所以,无法制定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