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单位在行使(承担)其作为用人单位对外包人员的管理、教育等权利、义务和责任时,因外包人员的工作地点在发包企业,且外包人员的工作成果对发包企业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因此对外包单位怠于履行(承担)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行为,发包企业有监督、建议或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为使外包单位有效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发包企业可监督外包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为外包单位直观的对外包人员进行管理,则需要外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外包人员的管理(包括:出勤统计、工作安排、加班、调班等)。不能用发包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外包人员,也不宜对外包人员进行直接管理。
(三)劳务外包的法律特征
劳务外包对“事”不对“人”,即对标具体的服务内容,而非某个岗位的服务人员。举个例子,在劳务外包合同中,服务范围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安保、装卸、物流等服务,但不可以约定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保洁员、安保员、装卸工、快递员等岗位的员工。
发包方不参与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管理。在实施劳务外程中,发包方不直接参与对劳务外包人员的实际用工管理,除基于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形外,发包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亦不适用于劳务外包人员。承包方使用的劳务外包人员的人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考勤休假、绩效考核及纪律处分等均由承包方自行安排。
发包方与承包方建立劳务外包服务关系,发包方仅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支付服务费,劳务外包人员的用工成本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不负责薪酬的支付、的缴纳。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经济补偿由承包方负责支付缴纳,发包方不参与决定或干预劳务外包人员的薪酬数额、支付周期、基数等。
当然,外包并非全是优点,也潜在一些风险点。比如,如果选择的外包公司资质不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健全,那么用工企业或会面临人财两空的危险。因此,用工企业在选择外包公司时,一是要看公司是否有正规的经营资质,核实外包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信息;二是看劳务外包公司的服务时间。尽量选择那些成立时间较早、业务成熟的公司;三是可借鉴外包公司的成功案例。看看成功案例的真实性,以及公司有没有做过自己公司需要外包的业务等,做到知己知彼,为后续合作奠定基础。外包和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对于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这些词汇,大家并不陌生,但若细致判别三者的区别,却经常惹的人一头雾水。其实,三者用工形式整体类似,但有一些局部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