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纳税成本 依照《税法》, 企业所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超出应纳税工资额部分, 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对于 企业来说, 是一笔很大的支出项目, 增加了用工成本。而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可以在维持相同工资水平的条件下, 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福利通过人力公司转发, 人力公司出具的可以作为服务费, 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改变企业的纳税税种性质, 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成本核算科目, 为企业实现成本外化, 利益内化。
所以,派遣“卖”的是用工关系,外包卖的是“项目成果”。
在外包公司工作的真实情景
不论是劳务派遣还是项目外包。外包工作人员的生存状况普遍是区别于正式员工的。
偶尔节假日,发送礼品也是分开发放的。
关于劳动关系
不论是哪种外包,你都是与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与用工单位签订。
如果是人力外包,在一个公司的项目结束后,还要被派遣到其他公司去面试,通过后,才能继续在下一家公司工作。
而项目外包,也会根据项目需求的不同,不停地尝试不同方向的项目,偶尔也需要去到对应的公司进行驻场。
劳务派遣包含三对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用工管理关系。劳务外包仅包含两对法律关系。即承包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体资格和派遣人员具有严格的规定。劳务外包除特别法规定以外,通常只适用于《典合同编》的规定。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代替性的岗位,且通常不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外包,适用于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人员,且外包员工应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