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服务区域内工作业绩如何,主要是通过物业公司人员日常检查和住户的满意程度表现出来的。特别是住户反映/投诉的问题,我们要做好登记及跟踪;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记录,并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汇总、评估,评估内容要包括服务管理与技术管理,具体可以包含以下方面:
1、每月巡查(即根据合同的条款及标准进行检查)发现服务不到位的宗数;
2、管理处巡查提出整改后处理、跟进的情况;
3、每月收到有效投诉宗数。可以设定宗数,一般为5—10宗/月;
4、有无违反公司/小区规章制度;
5、每月的工作计划和每月的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要包括当月工作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管理处配合协调解决的事情;
6、各项技术服务质量是否合格及服务是否到位。
非住及市场化拓展再加速,企业收并购如火如荼随着上市通道打开,获得资本加持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启了快速圈地。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行业的集中度也进一步提升。在各项增值服务仍在探索阶段的当下,物业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管理规模的扩张依旧是不变的主基调。一般来说,物业规模的扩张手段不外乎三种:关联开发商直接项目交付输送、公开招市场以及收并购同行业,其中关联方交付是基本盘,带来业绩增长高确定性。长期来看物管公司的持续成长,仍依托于品牌影响力的不断强化,带动外拓能力提升,从而更好地获得市场关注。
的物业服务是社区、楼盘的“内涵”。然而,目前我们身边因物业服务“差意”,引起居民无法“安居”的事依然很多。《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及业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曾有人戏称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仅次于“婆媳”矛盾。他们之间为何矛盾重重?诚然,有一部分业主确实因主观或客观原因存在欠费不交、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占用损害公用设备空间等不良甚至行为。然而,物业公司因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各类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将双方矛盾恶化升级的主要原因。物业公司如果将自己与业主的关系对立化,不将业主看作被服务的对象,而将业主看作被管理的对象,这就很难消除双方的“对抗”状态。业主如果将物业公司看作黑心商家,不支持、不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处处与物业公司对着干,双方矛盾势必会越来越深。双方没完没了如此“互相伤害”,结局只能两败俱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