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工范围与数量不同。
劳务外包,是为了完成一些相对独立的业务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发包单位是不能干涉的,他们只能就业务完成的质量与结果等情况向外包单位提出要求。而劳务派遣制,是为了完成某一范围工作量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怎样做都是由用工单位安排与指令的,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指令进行完成,其结果也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把握的。
随着劳务派遣的大量向劳务外包转化。那么,劳动者该如何分辨自己是真正的劳务外包,还是被用工单位用披着劳务外包外衣的劳务派遣继续用工呢。除了我上面谈的二者区别外,劳动者还可以用“劳动指令”来进行区分。劳务外包,外包单位是不能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而是将生产工作任务下达给劳务外包单位,由劳务外包单位向劳动者进行下达。而劳务派遣制,则是由用工单位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这个区别也就成了,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和区分劳务外包与劳务外派的一个重要依据。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基于此,两者是不能混在一起去考虑。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具有诸多的优越性
1)节省成本----用人不管人,节省招聘、精简管理机构,工作效率提高,大大降低管理成本。
2)规避风险----有效地避免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资人事纠纷,转移用人风险,企业的竞争力也因此大大提升。
3)机制灵活----增强用人单位用人方式的灵活性,满足弹性用工需求,用人机动灵活,规范人员管理:企业可以将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人员的各种人事、劳动关系交由我们人才服务机构处理,企业不再为纷繁复杂的事务而烦恼
4)解决难题----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用工难题,提高人事管理的高度,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竞争力:免去琐碎的录用(退工)手续、社会统筹保险、生育申请等各种人事、劳动事宜。让人力资源管理者致力于能激励员工发挥潜能的工作,使企业逐渐由无形增值变为实际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