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八个原则
1.权责分明原则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
2.业主主导原则
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3.服务原则
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的原则。
4.统一管理原则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
知道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具体事务,只有知道要做什么事,才能争取服务主动性,物业管理服务怕心中无数,心中无数就会被动挨打。知道每件服务工作怎么去做。既要符合法律、政策要求,又要符合情理道德规范。物管企业要长期提倡向雷锋好好学习,人人争做好人好事。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四点要求:
1、 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目的的一致性。
2、 物业管理服务要有透明度。
3、 要保持物业管理的持久性、扩展性。
4、 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