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关系不同。
劳务外包,发包单位与劳务外包单位签署的是业务类型合同,这种合作关系适合《合同法》进行解释,出现劳动纠纷后,与发包单位无关。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的是劳务派遣合同,这种合作关系适合《劳动法》进行解释,出现劳动纠纷后,用工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与劳务派遣单位共同承担。
二、用工主体不同。
劳务外包,劳动者与外包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实质用工主体就是劳务外包单位。而劳务派遣制,劳动者虽然也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实质用工主体单位是用工单位。
选用劳务外包方式的优势
能够有用削减企业单位的办理本钱。非岗位职工的办理业务都由劳务外包公司来完结,企业能够节约很多的劳作办理本钱,使办理者的精力投入到能够使企业有用增值的主营业务活动中去。
阻断劳作联系,有用分散发包单位的劳作争议危险。在劳务外包联系中,由于发包企业和劳作者无劳作用工联系,即便发生劳作争议,发包企业不需要承当劳作争议的连带责任危险。
无需承当劳作者的对外损害补偿责任。在劳务外包联系中,假如劳作者给第三方形成任何损害,劳务外包公司作为用人单位,需向受害者承当补偿责任,而发包企业不需要承当任何责任。
企业对一些辅佐岗位选用劳务外包方式,能够有用阻隔相应岗位的职工办理危险
劳务派遣工作较为复杂,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这显然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内容,就是因为这个工作很复杂,而且对于企业的战略性发展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所以说都会把这些事情给外包出去,外包出去其实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仅仅外包出去很省心,而且外包出去是一种高的效率,低成本的运营方式。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当中,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各个地方都是需要花钱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怎么样用一种低成本的方式来做好工作是非常关键的,我们只有用低成本的方式来做好工作,才能真正的达到高的效率的工作,这是我们当前非常关注的内容,劳务的派遣工作其实也还是挺复杂的,需要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