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工范围与数量不同。
劳务外包,是为了完成一些相对独立的业务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发包单位是不能干涉的,他们只能就业务完成的质量与结果等情况向外包单位提出要求。而劳务派遣制,是为了完成某一范围工作量的,使用多少劳动者,每个劳动者做什么,怎样做都是由用工单位安排与指令的,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指令进行完成,其结果也是由用工单位自己把握的。
随着劳务派遣的大量向劳务外包转化。那么,劳动者该如何分辨自己是真正的劳务外包,还是被用工单位用披着劳务外包外衣的劳务派遣继续用工呢。除了我上面谈的二者区别外,劳动者还可以用“劳动指令”来进行区分。劳务外包,外包单位是不能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的,而是将生产工作任务下达给劳务外包单位,由劳务外包单位向劳动者进行下达。而劳务派遣制,则是由用工单位直接向劳动者下达生产工作任务。这个区别也就成了,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和区分劳务外包与劳务外派的一个重要依据。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无须对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承担用工风险;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例如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一般情况下劳务外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用工方式,目前在很多用人单位得到广泛接受,那么劳务派遣工如何理解,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有什么?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