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概念:从就业形式上划分,劳务派遣属于存在于正规部门当中,区别于传统正规就业的灵活就业形式之一。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课题组在《灵活就业群体社会保险研究报告》中对灵活就业所做的界定,灵活就业是“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灵活就业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属于非正规部门就业,主要是指在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之外的规模很小的经营单位就业的人员。另一类就是广泛存在于正规部门当中、区别于传统正规形式的就业。 劳务派遣则属于后者。
劳务派遣的形式有哪些?
1、完全派遣
由派遣公司承担所有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人才的招聘、选拨、培训、报酬福利和安全健康等。
2、转移派遣
有劳务派遣需求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拨、培训人员,然后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减员派遣
减员派遣是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4、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移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有效的降低了人事成本。
5、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区别
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按照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劳务派遣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服务外包关系中,对于承包方除国家有特殊资质要求外,承包方不需特别的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用工关系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