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可发展多元用工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任何一种用工形式都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是底线。
人社部劳动科学建议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从“直接劳动合同用工+派遣工”的二元用工,转变成多元化用工新机制。
如员工、关键岗位,大部分普通岗位,项目制、工程类岗位使用正式员工用工方式;不涉及的岗位,签订兼职劳动合同;需要丰富经验的顾问岗位,如老技工、老等,可以返聘退休人员;一些简单的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实习生;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后勤、保安、保洁等非公司主营业务工作,非模块或阶段性工作,可以采用后勤外包、项目外包方式。
与此同时,正规、规范的人力资源公司将受到重视。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机构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劳务派遣机构,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劳务派遣机构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一共同之处,就是用工单位或者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许多人就认为,这两者没有什么区别。
他们之间真的没有区别吗?非也!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之间的区别,至少有5点。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一般不建议),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依照公司的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这是两者主要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