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业务流程中的非部分,或是辅助性的、季节性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生产线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的用工形式,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成本,集中精力关注业务,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然而企业在选择劳务外包时,也要注意其中一些存在的风险问题,只有做到合理规避,才能发挥劳务外包的z大用处。
首先是企业需要对外包业务有一定清楚的认知,一般而言,企业中一些非的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例如安保、清洁以及财务管理等,可以外包给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他们提供的外包服务,以及公司业务流程中一些非的项目、生产线同样适用劳务外包。例如国内啤酒生产企业与我司合作,由我司提供的食品仓储运输外包服务,包括安排驻厂管理团队和作业团队,以及配置相应的叉车设备等,负责该企业的仓储运输环节,降低企业运输管理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化水平和效率。
在用工风险上,企业作为发包单位应该按照项目单价或者项目整体进行核算,而不是按照外包人员数量、工资等方式核算,避免引起劳动争议。同时,对外包业务流程中的员工,发包企业可监督外包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但企业作为发包单位不宜对外包员工进行直接管理。可以协助外包单位建立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为避免更多的用工风险,可以要求外包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员劳动合同明细单,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等。
在与劳务外包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前,企业还需要确认外包单位的经营范围和是否具有相应的服务资质。例如,人事外包,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项目外包,企业营业执照上必须包含经营范围,尽量避免将服务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或服务资质的外包公司。
劳务派遣的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雇主需承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责任。但这种劳动关系有别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并不实际使用劳动者,而是将其派遣至实际用工企业从事劳动。
2.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派遣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把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合格劳动者提供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该协议符合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合同关系。通过该种形式,用工企业将用工责任部分转嫁给劳务派遣单位,通过设置差异化薪酬福利制度,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
3.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在用工企业从事劳动活动,接受用工企业的管理。双方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实际用工单位获得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劳动者向实际用工企业提供劳务,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招聘甄选:按企业要求及时招聘与甄选符合要求的员工,包括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初试、协助复试、入职体检等工作;
2.用工手续: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档案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等;
3.薪酬福利:核对及发放派遺员工工资及报销手续办理;
4.员工关系:提供各类政策咨询、派遺员工满意度调查,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及时处理各类劳动纠纷;
5.退工手续:办理离职手续,按企业要求及时补员。
6.提高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