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种关系。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雇佣和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机构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劳务派遣机构,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劳务派遣机构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机构: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受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动者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机构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劳务派遣关系与普通劳动关系相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涉及的单位包括两个,即雇主和雇主。其中,用人单位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说是工人实际使用的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对于哪些企业的帮助更大 一、缺团队。 人力资源事务的广泛性、繁琐性,复杂性决定了企业不可能把所有的人力资源事务都由企业HR自己来完成,因为这样做,企业就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把这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通过劳务外包出去,HR才能有更多时间来专注重点业务的发展。 二、高成本企业。 受疫情的影响,很多企业都面临很大的打击,现在企业要做的就是开源节流,如果这个时候企业招聘人事人员来做企业的人事事务,这样势必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工资成本,招聘成本,管理成本等等,其实Z为有效的方法还是把业务外包出去。
劳务派遣员工在机关的事业单位工作时,工资由机关的事业单位剥发至第三方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将工资发放至派遣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均由第三方缴纳。
那么,为什么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单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大多都要走派遣?
机关的事业单近些年随着体制内人员的老龄化,很多上了年纪的体制内人员,跟不上科技的发展,难以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而且,体制内人员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面临着严重超编,所以会面向社会,或者第三方劳务公司招聘一些临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