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与其他劳务经济形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两个大的特点,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人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
劳务派遣型用工,比较规范、合法,三者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由于劳务派遣机构在“三方”关系中“一手托两家”,有利于用人单位所需人员供求选择和各方责、权、利的保障。
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发展很快。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所以劳务派遣制下,伤得深的是那些做得的派遣工。他们走,不行,年龄大了,青春都耗在这了,对行业习惯了,甚至有感情了。他们留,更不行。因为1000~3000的工资,让他们抬不起头,还要被派遣工当中拉帮结派形成的亲戚团伙。亲戚团伙只做一部分的工作,把剩下的一部分工作丢出来,给的派遣工补漏,强行把一个人能做完的事情分给两个人做,多耗费了一道工时,的派遣工除了有自己本职的工作,还要接这些7788的活…
当然,能熬得过这一关,能留下来的,同时成为[主营业务骨干]的派遣工,几乎都是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