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三万元,法律、行规对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特别规定
随着人才派遣企业、劳务人员的不断增多,如何利用计算机技术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也迫在眉睫,派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大问题就是劳务人员总数变动频繁,接踵而来的就是引起了劳务人员工资及其各项社会保险费用都不断的变化,管理不好,人才派遣企业有意见,劳务人员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利用传统的人工管理模式已经越来越滞后于企业发展的需要,派遣企业认识到采用基于网络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将会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
2月5日,四川省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2月6日, 成都市印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成府发[2020]3号,以下简称《20条措施》)。
《20条措施》在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方面,对达到防疫条件、安全复产复工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将给予30%、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缴存比例或者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