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劳务派遣作为正规就业的必要补充形式,规模较小,但发展很快。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平衡是一个核心问题,双赢模式才会推动劳务派遣业的进一步发展。
劳务派遣服务走向成熟,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服务模式
劳务派遣特别受到外资企业、优势企业和国有大企业的欢迎,那么为什么劳务派遣会如此迅速地蔓延,得到如此众多用人单位的接受呢?这是因为有如下的因素的催生:
派遣工过节没有加班费,天气热了没有补贴,天气冷了没有补贴,外出公干还要花自己的钱,连搭车去完成工作也没有车费补贴,没有绩效工资(做得好跟做得不好都是一样的工资),没有工龄工资,没有购房补助,住房是的标准,你做了很多年(派遣工),你回头去看,你的只有不到1万。连你子女读书时候的择校倾斜性政策都是没有的……
还有,年终奖是0元或者200,派遣公司高兴了就给你200,不高兴的一分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