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到底是不是企业员工
相信这个问题,很多派遣工都有这样疑问。因为现在不少企业都是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所以派遣工们会被派遣到不同企业工作,这时候大家就想知道自己在企业上班,那算不算这个企业的员工,其实这个要具体分情况来定,下面就让小编给我们介绍劳务派遣工到底是不是企业员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用工形式。在人才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
人们之所以有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劳务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企业上班的,一些认为都是企业上班了,为什么不是企业的职工呢?
简单的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既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由此看来,劳动派遣人员不能计入企业职工总数。但若形式上是劳务派遣工,实质上是职工,就应当计入职工总数了。因为,财务上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如上面提到的进化了的普遍现象。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劳动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以用人单位为主,用工单位为辅。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薪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发放,只有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由用工单位发放。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的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同时,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劳务派遣被很多职工诟病已久了。明明是好好的一个单位,但自己却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属于第三方的派遣员工。工资待遇也往往比这个单位的正式职工低的多,人为形成了疏离感。尽管职工对劳务派遣感觉不好。但为什么很多用人单位却仍然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呢?。
单位管理模式简化。
这一点永远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直接原因。,用人单位潜心研究经营,这肯定是是流行的方式。
很多人发现了,一些好单位在找用职工的时候,都是委托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来招。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招用职工的基本条件,不需要再考虑其他问题,只需要在面试的时候,参与一下即可。剩下的自然由劳务派遣公司做好。
不管是工资、保险,只要你提出你的预算,劳务派遣公司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给你设置出一个合适的方案。当然,劳务派遣公司也是要挣钱的,所以很容易站到职工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