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退回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依法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被派遣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普通用工模式中的员工主动要求辞职)。
2、被派遣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例如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
3、被派遣员工因符合《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条文见上文)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员工不同意的。
4、劳务派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制定业务外包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外包实施方案。结合确定的业务外包范围,指企业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方案。该环节的风险主要是企业缺乏业务外包管理制度,导致制定实施方案时无据可依;业务外包管理制度未明确业务外包范围,可能导致有关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不宜外包的业务进行外包;实施方案不合理、不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或内容不完整,可能导致业务外包失败。
由于承包方交付成果的方式不同。前者的业务外程是指承包方对产品的设计制造过程,业务外程也有所不同。后者的业务外程是指承包方持续提供服务的整个过程。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因市场变化等原因不能保持履约能力,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业务外包失败和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断;承包方出现未按照业务外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持续提供合格的产品或服务等违约行为,导致企业难以发挥业务外包优势,甚至遭受重大损失;管控不力,导致商业秘密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