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情况,可考虑通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对遣员工就业、提高派遣员工的职业技能和执业能力、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解决派遣员工的等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国内劳务派遣早出现在沿海城市,1998年5月深圳市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成立,2001年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成立,2003年5月上遣人才有限公司成立,台湾境内的人才招聘服务商104人力银行也于2002年进入劳务派遣领域。
劳务派遣业务发展至今,行业经历了从早期的野蛮扩张到如今成熟发展阶段,2018年Q1季度开始(2016年下半年互联网喊出“人口红利”消失),蓝领招聘成本上升,劳务公司经营利润被压缩,出现了周期性的下滑假象。任何行业发展进入深水区,都将出现借助技术变革来推动商业模式升级的需求,淘汰那些耗能高、产出少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