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自设派遣公司,把一些员工重新纳入被派遣劳动者行列。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与法律风险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在被派遣劳动者有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只能将劳动者退回,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的灵活性体现为可以随时退回劳动者,这是错误的。
基于蓝领的劳务派遣业务在野蛮发展了近三十年,也已经到了面临行业变革的周期性风口。
一个行业发生重构,是从“点·线·面”三个梯度来完成整体的变革。
基本的“点”是从事劳务派遣的求职者,从年龄、学历到获取信息渠道的宽窄以及信息化水平都在发生变化,当然这里存在一个恒定因素,几乎可以认为是没有变化,劳动力输出的地域。
以“点”成“线”,基于劳动力个体产生的微观变化,推动了蓝领所从事的业务“线”发生了改变。从制造型普工/技工一家独大,到现在分为三个业态场景:“制造型用工”、“传统服务业用工”、“新经济服务业用工”;新经济服务业用工基数已经超过了制造业,目前制造业蓝领近8000万,新服务业1.2亿(数据来源人社部)。
是无理由解除,需要提十年书面通知单位,到时自行解除劳动关系。2.因单位过错解除;根据劳动法,单位有下列行为的;不能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拖欠工资、拖欠社会保险、单位规章制度侵害员工权利的。员工可以及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也需要书面通知。更不需要单位同意。
二、员工依法离职的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单位结清员工工资。并支付50%-100%的赔偿金。
建筑劳务公司总结建议: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通知解除或者即时解除,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找单位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讨要,拒绝支付的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