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使用劳务外包企业可以把放到业务拓展上面,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为疫情的影响现在许多企业会选择使用劳务外包,但是不知道在进行外包的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是需要注意的,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各位详细的说一说企业在使用劳务外包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在决定好需要外包的事务后,就可以选择合作的劳务外包公司了。企业一般首先考虑的肯定是服务价格的情况,然后是服务机构的信誉和质量,它将对外包工作的完成乃至整个企业的正常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一般企业选择劳务外包公司都是选择和自己的企业规模相似的劳务外包公司合作。
企业可以进行外包的劳务都是一些非业务,例如:岗位需求分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薪酬福利等的内容完全可以外包出去。如果涉及到企业文化、员工关系、绩效考核、等这些都是关系到企业竞争力的事务,也即战略性工作,就不能轻易外包出去了。
企业使用劳务外包是不能将所有事务都外包出去的,尤其是在劳务外程中,高层必须介入,并保持及时的沟通。同时,高层要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并做好辅助工作,和员工进行合理的沟通,取得他们的信任,让他们了解其在外包中所扮演的角色。
企业将部分功能外包后,企业将不需要再做一些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了,因为这些工作是由劳务外包公司完成的,而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将更多地从事战略性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源部也应逐渐从那种行政后勤中心向业务中心转变。
选择人力资源外包的好处
首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
现代企业管理主要是由于招聘困难。进入岗位后,人员能否长期稳定是另一个问题。一些企业某些职能部门的部分员工始终保持一定程度的流动性。人员频繁进出,然后签订和取消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障登记、社会保障卡申请、储存和一系列业务,需要与部门合作,有一定的程序。外包公司则可以迅速、轻松地处理这些问题。因此,外包对提高管理效率有很大的好处。
第二,避免就业风险。
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保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利,但也经常被一些员工利用。许多企业没有时间与员工签订合同,被即将离职的员工恶意举报,员工的社会保障金额翻了一番,也会给许多企业管理者带来问题。或者部门不知道情况,企业反复处理仲裁案件,不仅浪费人力和财力,还损害了企业形象。
劳务派遣的三方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该条款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雇主需承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责任。但这种劳动关系有别于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并不实际使用劳动者,而是将其派遣至实际用工企业从事劳动。
2.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派遣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把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合格劳动者提供给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该协议符合民事合同的基本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合同关系。通过该种形式,用工企业将用工责任部分转嫁给劳务派遣单位,通过设置差异化薪酬福利制度,达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
3.实际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实际在用工企业从事劳动活动,接受用工企业的管理。双方基于劳务派遣协议,实际用工单位获得对劳动者的管理使用权,劳动者向实际用工企业提供劳务,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