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人才派遣行业特色
人才派遣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人才派遣组织签订《人才派遣合同》,人才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根据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管工作事宜的通知》之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出定额调整申请。
其中成都市《20条措施》在延期缴纳税款方面,要求整理公开防控疫情税收政策指引,落实支持物资供应、科研攻关、困难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