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退回员工的劳动关系可依法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被派遣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公司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类似于普通用工模式中的员工主动要求辞职)。
2、被派遣员工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情形之一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例如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
3、被派遣员工因符合《劳务派遣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条文见上文)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后,劳务派遣公司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员工不同意的。
4、劳务派遣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如今企业用工,无论是人工本钱还是用工本钱都有进步,而企业的利润就将会越来越少。企业要想开展起来,就必需努力降低本钱,进步效率,这样才干取得更大的收入。一些企业为了顺应千变万化的市场,许多企业在人员配置上都采用灵敏多样的用工方式。像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暂时工外包这些用工方式就比拟受用工企业的欢送。
一些有严重的时节性用工的企业,运用暂时工外包就是一种不错的用工方式,一旦企业的定单增加或产品转型,就能够向外雇佣一些暂时工以增加内需,不至于闲暇是又糜费了员工,一箭双雕,因法定工作时间减少,这样能够节约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