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可发展多元用工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任何一种用工形式都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是底线。
人社部劳动科学建议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从“直接劳动合同用工+派遣工”的二元用工,转变成多元化用工新机制。
如员工、关键岗位,大部分普通岗位,项目制、工程类岗位使用正式员工用工方式;不涉及的岗位,签订兼职劳动合同;需要丰富经验的顾问岗位,如老技工、老等,可以返聘退休人员;一些简单的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实习生;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后勤、保安、保洁等非公司主营业务工作,非模块或阶段性工作,可以采用后勤外包、项目外包方式。
与此同时,正规、规范的人力资源公司将受到重视。
什么是劳务外包?
当今经济社会,企业为了获取粳稻的利润,简便管理模式,用工形式也变得灵活多样。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就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这种“用工形式”就叫做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严格地讲,他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应该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
首先,国家明确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三类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临时性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是指原工作职工因脱产学习、休产假等原因无法工作,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岗位。
为什么有些公司要用劳务派遣,用人单位直接面向社会招聘不行吗?
辅助性工作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另外,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不可超过单位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跟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两年以上;职工的社会保险必须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职工缴纳;被退回的劳务派遣职工在无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