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
(1)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2)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适用。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降低用人成本支出
人事管理便捷
减少劳动纠纷
解决了用工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问题。
缴纳社会保险优势。
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劳务派遣已走过了萌芽过程,正在发展壮大,并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个热门行业。在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等方面,劳务派遣发挥着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 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劳动法律保护对其制约的解缚性。 总之,劳务派遣是完全新兴的行业,有别于传统的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行业迅速进入有序发展的轨道,以科学的发展观来引导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人力资源派遣体系和的制度。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