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岗位适合临时性派遣:
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采取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方式进行。
临时岗位主要是针对那些常年或不稳定需求的季节性、短期性工作,比如月饼、元宵节的制作,商家的各种临时促销的活动。
辅助性岗位,是相对于重要、关键岗位而言的。而辅助性的工作岗位所从事的工作通常都是普遍需要的,不具有特别性,不存在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威胁,也不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个人培训。所以更适合使用熟练的劳务派遣工,如清洁工,保洁工,电梯工等。
人力资源派遣对要派机构的好处。
1、有利于强化要派机构的竞争力。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要派机构将员工招聘、档案管理、保险申报缴纳、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交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要派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就可以从日常繁杂的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参与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发和高层的战略规划,提高要派机构自身的企业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要派机构的市场适应性。
使用人力资源派遣服务的要派机构,能够及时解决自身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弥补暂时的人才空缺,替代缺席的员工,满足季节性人才需求,浏览未来雇佣员工的人选,劳务派遣可以避免在不景气时解雇员工,提高员工满意度。这样的要派机构具有更好的适应性,能更快、更好的满足顾客需求和市场不断增长的需要。
劳务派遣又称为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按照法律规定,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的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同时,用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