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其他管理单位的职责。各级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的实名管理,初步建立各市场主体和监理部门的责任制。
2.自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国家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工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建筑工程及活动。
3,建筑工人施工名称信息管理平台记录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动数据。再次从事建筑工作时,建筑和就业企业应重新培训和信息输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应保留相关的不良记录和良好记录。
推进“不见面”服务
“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应尽可能提供“不见面”服务,将网上办事作为占主导地位的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服务,让群众可以足不出户办理业务。
1.确保参保登记、申报缴纳、关系转移接续等重点业务可以在线上展开,开通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缴费、移动支付;
2.加快实现企业职工转移网上申请全覆盖,取消邮寄纸质凭证,做到网上办理、顺畅衔接;
3.各单位依法及时做好线上业务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改善群众网上办事体验。优化和畅通系统运维工作,让线上服务安全、稳定、;
是为了保证参保人的基本生活,尤其是在发生突发事件和日后养老的问题上显得至关重要,人社部推行服务“不见面”政策、线上参保政策也是在保证大家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上,确保大家参保事宜不受影响,不发生断缴的情况。
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自诞生以来,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直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多数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都不规范,往往只约定派遣人数、派遣期限和费用,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则涉及不多,因而,劳务派遣协议一般被看作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事,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多大关系。更多的情况下,许多条款的约定往往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暗箱操作,被派遣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也不知双方所约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规范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对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