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物业公司对外分包的服务工作主要有: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防盗(对讲)系统维保、“除四害”服务、化粪系统清理等专项服务工作,有的物业企业甚至将小区的治安管理也承包给社会保安服务公司
合同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合同内容订立是否充分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直接的作用。合同的订立是监管工作的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它关系到以后工作的监管能否顺利进行。切合实际的质量标准,将更加便于管理人员的监管。
目前,在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的评分标准依据可以基本分为信誉标,业绩标,服务标,价格标等,分值各占一定权重,以加权平均数作为定标标准。但这种沿袭物业管理招的方式能否适用于外包服务还有待商榷。原因在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外包的首要目的是采购合格的服务,这种服务不仅是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的,它还会直接面对物业管理业主。据此,这种服务采购更应注重委托服务的工作质量、保障能力和整体服务形象。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再谈价格才会有意义,否则,仅注重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低于服务成本,势必将造成供应商提供服务质量的下降,而这显然背离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招标初衷。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服务标与价格标分别报送方式进行操作,在确定价格标的权重后,分别对服务标和价格标进行评定,以减少单纯的价格因素对整个招标工作的影响。
从培育期到成熟期,项目的租金、零售额、出租率均可获得明显提升,从而带动物业服务企业管辖项目的收入增长。商办物业管理与住宅类似,都存在刚性人工、设备成本,如何降本增效成为物业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商办物业的收费模式来看,随时间推移,商业项目运营经验积累,租金收入增长可带动物管费提升,从而对冲设施维护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今后,将提升业主履职能力,加强对其监督。《通知》提出,街道(乡镇)、社区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组建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的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小区业主成员中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主任一般由员担任。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条件的,成立小区自管组织,代行业主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