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
这其中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以往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大多是在这个问题上做手脚,现在有了法律的规定,将堵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做手脚的这一渠道,使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更加规范和明确。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来做成本账的。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选择承包方选择承包方。缺乏应有的资质,指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外包实施方案选择承包方。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承包方不是合法设立的法人主体。从业人员也不具备应有的技术资格,缺乏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甚至陷入法律纠纷;外包价格不合理,业务外包成本过高导致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存在商业赂等舞弊行为,导致相关人员涉案。
主要管控措施:。即是否为依法成立、合法经营的服务机构或经济组织,充分调查候选承包方的合法性。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第二,调查候选承包方的资质、技术实力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履历和技能。第三,考察候选承包方从事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业界评价和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