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物业公司对外分包的服务工作主要有: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防盗(对讲)系统维保、“除四害”服务、化粪系统清理等专项服务工作,有的物业企业甚至将小区的治安管理也承包给社会保安服务公司
合同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合同内容订立是否充分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直接的作用。合同的订立是监管工作的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它关系到以后工作的监管能否顺利进行。切合实际的质量标准,将更加便于管理人员的监管。
因此,对于需要购置设备才能进行的诸如:石材的结晶保养、楼宇外墙清洗等业务,通常物业管理企业也会委托给务商进行具体实施。再有,就是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领域和一些垄断行业,比如:电梯系统、弱电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维修管理服务、物业区域治安维护、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等,为了规避经营风险,保证服务质量,行业通常也是要采取外包的方式实现专项服务的提供。而与以上三方面内容相反,对于物业管理中的有价值的业务内容,如日常维修服务、水、电、气、热的日常供应与管理,则一般不宜进行外包。
物业要了解为主服务的心里需求,一般来讲,业主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需求: (1) 业主需要受到尊重——“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 (2) 业主需要诚信——“诚信是打开业主心灵之门的金钥匙” (3) 业主需要受到关注——“业主的冷暖我先知”; (4) 业主需要及时沟通——真城面对、坦诚直言; (5) 业主需要小区安全——安全才是美梦的港湾; (6) 业主需要优美环境——好环境才有好心情; (7) 业主需要服务的方便快捷——琐事带来的是烦恼; (8) 业主需要看到员工的微笑——员工生机勃勃,满面春风; (9) 业主需要家的感觉——胜似亲人一家人; (10) 业主需要享受——“这点费用交得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