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单位适用劳务派遣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1、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三万元,法律、行规对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属于特别规定。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3、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的特别规定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你得与劳务公司才是劳动关系,由劳务公司对你劳动法上的义务。
建议你不要辞职,你辞职的话得到经济补偿,如果劳务公司辞退你,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二倍的赔偿金。
建筑劳务公司总结建议;你与劳务工公司有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单位辞退你的话,你可以得到双倍赔偿。
: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老板没同意,员工可以离职吗?如果离职有工资吗?
劳务公司解答:根据本人办理劳动案件十年的经验,给大家就员工辞职的问题,总结如下;贵在实用,不求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