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情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因此,我们主张对于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
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情况,应该积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1.有利于降低招聘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招聘工作完全可由劳务公司来完成,或者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完成招聘中的大部分工作,这样可以减少很大一笔招聘开支。
2.有利于降低培训成本。通过劳务派遣输入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同劳务派遣公司一起完成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而劳务派遣公司也愿意配合此项工作,而在此项工作中用人单位用较少的人力财力就可以完成培训工作并达到工作要求。
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疫情期间关于假期、加班与工资、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或终止等有特殊政策和规定,企业应该学习和掌握,以适用解决疫情期间面临的各种劳动用工管理。比如:
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由于疫情的影响,各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都承受着不同程序的影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税务总局为解决企业社会保险费压力,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各地中小微企业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承受能力,免征基本、失业保险、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