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有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自设派遣公司,把一些员工重新纳入被派遣劳动者行列。有的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将一些原来的正式职工以改制名义,分流到本企业设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又以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义派遣到原岗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劳务派遣的退回机制与法律风险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用工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在被派遣劳动者有法定可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只能将劳动者退回,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劳务派遣的灵活性体现为可以随时退回劳动者,这是错误的。
在同一个竞争维度里,资源积累量构成了竞争壁垒。如果摒弃传统的传播媒介“简历”,创造新的传播介质“在线沟通”,等于重构了资源所属,Boss在新的竞争生态里拥有资源分配权和定价权,所以才能横扫存量竞争市场里的老大们,成为新的。
纵览商业社会的公司竞争与人类史,往往能够以少胜多或以轻量级打败重量级,胜出者都是创造一个新的竞争环境下,重新界定资源标准与竞争胜负标准,形成的优势。
网络招聘的本质是依托信息撮合,赚取流量买和卖的差价。对于劳务公司而言,在劳动力红利时期,增量的获取成本低,还没把精力放在留存上。
现在不同了,从58上新获取一份蓝领简历的成本是40块,只是买了一串电话号码,保证接通率但不保障意向匹配程度,如果不能放入人才储备池里持续跟进服务,CAC(获客成本)居高不下,从单个劳动力身上赚取的LTV(生命周期总价值)是一次性的短暂服务。
运营技巧与方式方法上,我们推荐向“日记”、“孩子王”学习,跨界选择参考对象,把内部基于私域流量池的运营模式精细化。劳务公司把“人力资本”电商化,从“服务交易”延伸出“劳动力交易”,狠抓获客-留存--转化一整套完备的数据运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