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
而负责的[各行各业的老员工],有正式工,也有派遣工,但素质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很容易就把新入职的派遣工带偏了,带坏了,带歪了。导致他们(新人)的业务能力长时间都发育不起来,因为主营业务不硬,就得什么[脏活累活]都要接,有受不完的累。
很多派遣工都熬不过新人的这一段苦日子,都在自己的主营业务还没有学起来,立起来,熟练起来的时候就辞职了。
这也是[天骥劳务]培训模式的一个致命缺点,这种培训模式,本来就会占用培训者的工作时间,再加上有的人不是特别瞧得起派遣工,自然不会把很多必要的知识传授给他们,甚至只教会你干脏活、苦活,累活,其他的一概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