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过去的几年里,人们听到了农民工工资和承包商工资的事件,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建筑工人实名制后,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国家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直接获取施工人员的就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等信息,并自行组建施工队伍,不再需要承包商。那时,一个强大的承包商将建立自己的公司,如果他没有力量,他只会面临失业。承包商的同义词将来会逐渐消失。
鉴于,老龄化,技术素质低,有效保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关于培养新一代建筑业工人的指导意见”期“明确建议取消建筑施工人员资格审批。还有很多其他要点:
逐步建立以自己的建筑工人为骨干的建筑承包企业,经营企业以自己的建筑工人为主要的多元化就业方式。
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和设备,转变为总承包和企业。总承包企业应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取消签订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务合同的覆盖。
劳务分包与转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
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如前文所述《解释》第七条明确规定依法进行的劳务分包合法有效,不同于转包,只要认定为转包行为均无效。
(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其中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 提供国家人事劳动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 提供代为招聘、引进所需人才服务,包括办理大学毕业生的接收事宜(含调入广州);
3、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事宜及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整理;
4、 按照有关规定,承办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
5、 办理派出人员的录用、退工、合同鉴证等事宜;
6、 为派出人员发放工资和福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 代为派出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并办理赔付手续;
8、 按有关规定办理派出人员的出国政审、申照以及出具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9、 协助办理派出人员解聘、辞退后的推介和再就业事宜;
10、 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