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不同
“定量”还是“定人”劳动关系大不同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以“定量”或“定人”的不同劳动而关系迥异。首先,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z大区别在于,将劳务外包的单位仅验收劳务的成果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外包单位不与劳务提供者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二者产生矛盾将适用我国合同法;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同时在出现矛盾时,适用我国劳动合同法。
其次,劳务外包单位对提供劳务的人员不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确定安排;劳务派遣中的劳务人员则需要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劳务派遣更加规范,劳务人员的权利更加有保障。
劳务外包可发展多元用工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任何一种用工形式都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是底线。
人社部劳动科学建议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从“直接劳动合同用工+派遣工”的二元用工,转变成多元化用工新机制。
如员工、关键岗位,大部分普通岗位,项目制、工程类岗位使用正式员工用工方式;不涉及的岗位,签订兼职劳动合同;需要丰富经验的顾问岗位,如老技工、老等,可以返聘退休人员;一些简单的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实习生;临时性、辅助性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后勤、保安、保洁等非公司主营业务工作,非模块或阶段性工作,可以采用后勤外包、项目外包方式。
与此同时,正规、规范的人力资源公司将受到重视。
人力资源派遣对要派机构的好处。
1、有利于强化要派机构的竞争力。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下,要派机构将员工招聘、档案管理、保险申报缴纳、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等事务性工作交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要派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就可以从日常繁杂的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参与本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发和高层的战略规划,提高要派机构自身的企业竞争力。
2、有利于提高要派机构的市场适应性。
使用人力资源派遣服务的要派机构,能够及时解决自身因业务量的突然增加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弥补暂时的人才空缺,替代缺席的员工,满足季节性人才需求,浏览未来雇佣员工的人选,劳务派遣可以避免在不景气时解雇员工,提高员工满意度。这样的要派机构具有更好的适应性,能更快、更好的满足顾客需求和市场不断增长的需要。